忘带上那个孩子,而且稚子无辜,我们”
姑苏蓝氏三千多条家规没有一条是说见死不救牵连无辜的,纵有再多怨恨,又关一个孩子何事呢,蓝启仁叹气道:“那便找一位宗亲以收养的名义记在他名下吧,以后就以内门弟子待之吧”蓝启仁本就是良善之人,自然不会迁怒一个孩子。